超出合同总价款5部分业主可拒付
水电工程是最有可能超出预算的部分
很多网友在与武汉装饰公司签订装修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合同里是否有一条补充条框即:竣工结算的上下增减幅度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不超过预算价的5%。超出合同总价款的5%的部分,其费用业主可拒付。
网友“不敢心动”新家的装修是通过武汉家装网装修招标平台选择的武汉澳华装饰,水电验收的时候发现水电用量远远超过预算,据他描述:
水电施工用材分类,澳华装饰是分成5类:
1、电路布线(暗管),预算是420m,单价21.93,总价9210;
2、电路布线(明管),预算160m,单价19.881,总价3181;
3、改进水管 ,预算70m,单价59.822,总价4187;
4、改下水管(50口径),预算30m,单价36.099,总价1082.96;
5、改下水管(110口径),预算8m,单价57.554,总价460.43。
在包工程量的时候,项目经理仔细盘算,犹豫着,我就知道肯定要超,
结果他报的工程量是:
1、电路暗管,实走540m,超预算120m,超出2631;
2、电路明管,实走差不多160m;
3、改进水管,实走95m,超过25m,超出1495;
4、改下水管(50),实走14m,减少16m,减少1082;
5、改下水管(110),实走8.5m,超出0.5m,超过28.75
如果按实际走的工程量,我要追加3072元。
但是,根据合同规定,除了我方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外,超过原预算量5%的由装修公司承担。
所以,我就严守这一条,改水管的时候,他们问我要不要加个单户主阀门,我同意了,为此增加了15M水管,我认,除此之外,超过的工程量我只认5%。那就是水管15M总计897我认了,另外水电超过部分我认5%就是108。
从上面可以看出该网友对装修合同的一些条款还是有一些比较深入的了解;在此,家装网小编要提醒即将准备装修的武汉网友和业主在签订装修合同时一定要注意:
1、“总价款”是甲、乙双方对设计方案、工程报价确认后的金额,在一般情况下,竣工结算的上下增减幅度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不超过预算价的5%。
2、合同签订生效后,如变更施工内容、材料,这部份的工程款应当按实计算。在实际生活中,没有项目变更的工程几乎没有可能,因此新版合同对实际结算价上下增幅不得超过预算报价5%的规定,消费者还须作出补充约定,方能产生预期约束力。比如约定,项目变更的内容单独结算,除此之外的项目结算价不得超过报价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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